1月12日,江西高速交警巡逻时在泉南高速公路621KM处吉安市永新县境内,发现一辆小货车爆胎了还在应急车道内行驶,交警立即做好警戒,将小货车引导下高速。 据了解,这辆小货车是从吉安市永新县出发,前往莲花送货,行驶过程中发生爆胎。由于在永新服务区没有合适型号的轮胎,驾驶员肖师傅考虑到距离莲花收费站不远,于是决定“强行上路”。 最终,交警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之后,针对驾驶员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行为给予了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