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广州正式实施《广州市城市管理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分级使用管理办法》,其中办法规定,无正当理由欠缴燃气费、生活垃圾处理费或环境卫生服务费,经催告后超过六个月仍未缴纳等行为,则为轻微失信信息。这些行为将使得信息主体被扣除相应的信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