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通过的“港区国安法”在香港刊宪生效;7月8日,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正式揭牌成立!从港区国安法落地,香港特区政府成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设立警务处国家安全处、律政司就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设立专门检控科、行政长官依法指定国安案件审理法官,到中央设立驻港国安公署,这一连串的“组合拳”,标志着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执行机制已基本形成,香港已经告别国家安全“不设防”的历史。深圳卫视【决胜制高点】深度讨论:“后国安法时代”的香港特区如何实现由乱而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