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家训》又称《示宪儿》三字诗,“重德修身”是它的核心内容,经过“凡做人,在心地;心地好,是良士;心地恶,是凶类”,以道德教化和行为规范讲授为主,达到“心化于内,形化于外”,极为直接地针对着本族子弟的实际行为,极为现实,效果明显。最终结果,也就是“阳明学说”的核心——“致良知”的实现。从“心地”开始,以德行着手,将儿子培养成为“良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