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抚养费对方不付怎么办?北京婚姻律师张亚敏律师谈抚养费强制执行! 大家好,我是张亚敏律师,夫妻离婚后,如果一方未按照法院判决支付抚养费,应该怎么办呢? 今天咱们分享一个抚养费案件的执行过程: 王丽与孙强经人介绍在2001年9月登记结婚,在2007年8月生育了孙小宝。后因生活琐事及性格差异导致双方发生矛盾,夫妻感情破裂。2013年孙强起诉要求离婚,后经通州法院判决准许二人离婚,孙小宝由王丽抚养,自2013年12月起孙强每月给付孩子抚养费一千元,于每月二十五日前付清,至孙小宝满十八周岁止。判决生效后,孙强未按照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抚养费的义务。2015年6月王丽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 这是一起典型的逃避执行抚养费的案件,虽然现在执行案件面临一定的难度,我们要看到我国正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我们要相信法律能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