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创信财务讲堂 南通公司注册 创信财务马彩芹主讲财务管理制度,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资不抵债时,需以个人财产还债吗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较为独特的有限公司形式,一般情况下按照“有限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原则处理,但如果股东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则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公司法对于ー人有限责任公司采取更为严格的举证责任倒置方式,只有能够证明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相互独立的股东才能免责,否则就是“混同”。“混同”一般表现为:办公和生活场所同一、账户同一、收支账目不清,也就是常人理解的公司就是老板,老板就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