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二姐向潘大庆催讨六千元房租,潘大庆以房子并非他本人所租为由予以拒绝。二人纠缠不清,于是双双找来本楼楼长马大姐来评理。 马大姐通过仔细询问,才知房子确非潘大庆所租,而是他的前妻亦即李二姐的表姐所租,但住房的确是潘大庆,马大姐因此认为潘大庆应该支付房租。但潘大庆认为这笔钱应由前妻支付,因为二人已经离婚,彼此互不干涉。李二姐则认为潘大庆住了她的房,就应该由他支付房租,与其表姐无涉。马大姐费尽口舌,最终调解失败。二人赖在马家不走,彼此互相挖苦,终于发展到动手撕打,马大姐夹在中间,左右为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