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人与人之间难免会发生矛盾和纠纷。在矛盾、纠纷发生之前,双方之间因信任、证据意识不强、仓促、碍于面子等因素,致使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协议。在矛盾、纠纷发生后,一方就要为此买单,在维权的时候证据一无所有或零星,而对方对其主张和事实又予以否认,故难以形成有效的证明力,其可能承担败诉的风险。故守约方为支持其主张就自己私下偷偷进行对话录音,那么私下的录音是否具有法律上的效力,能否作为证据使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