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92年以前,印第安人是美洲的原住民,因此,其音乐文化成为当时美洲音乐文化的主流。 1492年以后,教会音乐传给美洲土著居民,殖民当局镇压土著音乐,当地的节奏、旋律与欧洲的节奏、旋律逐渐混合而成新的、有特色的拉丁美洲音乐形式。 首先,印第安人的音乐很多是和生活密切相关,与宗教、劳动、舞蹈相结合的,所以,一般说来,他们所拥有的旋律单纯而带有独特的表情。这种特点尤其在安第斯地带以民歌为基础的南美民间音乐(采用印第安的乐器和吉他来演奏)名曲《神鹰飞翔》中表现出来,形成独特的风格、趣味。 其次,印第安人的音乐节奏比较单纯。 另外,乐器方面,没有弦乐器是印第安人乐器的一大特色。 印第安人的传统乐器是笛、奥卡里(类似埙)等吹奏乐器,或者是鼓、摇响器等打击乐器。管乐器中,最流行的是竖笛,还有排箫、鼻笛、洞箫等。 印第安人的打击乐器尤其丰富多彩。常用烧空的树干制鼓;果壳可用作刮响器,也可用作空心摇荡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