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司法制度是中国历史上最繁琐的,在此之前与之后的几个朝代都是有罪推断,而宋朝则是疑罪从无制度,“以其杀不辜,宁失不经”错判有罪要追责,但错放罪犯逃脱法律制裁不被追责,甚至有段时间出现“失入一人有罪,失出百人无罪”的说法。 而且当时的法律鼓励官员们挑案子的毛病,如果发现冤案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