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初中生被杀案一审宣判:一人无期徒刑,一人有期徒刑十二年,一人被矫治教育 12 月 30 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某某、李某、马某某故意杀人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某获刑有期徒刑十二年;马某某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刑事处罚。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分别发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认可,相关公安机关与教育部门已依法决定对马某某开展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