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金融界12月26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ST易事特提问:请问公司需满足哪些条件才会撤销st?</p><p>公司回答表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9.4条第七项情形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目前,公司不存在尚未整改完毕的事项,已满足条件(一),尚需满足条件(二)。具体情况请届时关注公司相关公告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