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金融界12月19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佛山照明提问:公司公众号10月10日发文称“年中以全资子公司佛照(海南)科技有限公司为收购主体,完成了对船舶照明企业浙江沪乐电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66%股权的收购,并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但公司并未发布公告。请问如此重要的业务事项不公告是否隐瞒了什么情况?</p><p>公司回答表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远未达到应披露的标准,本次并购不构成重大交易,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