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李建平死刑立即执行。这位曾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长期把下属企业当成自己的“提款机”。2016年7月,李建平假借酒店服务员王某之名注册空壳公司然后自己实际操控,骗取国有资金,仅仅两年时间,就侵吞了国有资金14.37亿元,平均每天侵吞国有资金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