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学学科建设,要以我为主、兼收并蓄、突出特色。 我们有我们的历史文化, 有我们的体制机制, 有我们的国情, 我们的国家治理有其他国家不可比拟的特殊性和复杂性, 也有我们自己长期积累的经验和优势, 不能妄自菲薄, 也不能数典忘祖。 我们的先人早就开始探索如何驾驭人类自身这个重大课题, 春秋战国时期就有了自成体系的成文法典, 汉唐时期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法典。 我国古代法制蕴含着十分丰富的智慧和资源, 中华法系在世界几大法系中独树一帜。 先秦时代管仲、李悝、商鞅、韩非子等 法家代表人物就影响深远。 我们的先人留下了丰富的法制思想, “奉法者强则国强”“法约而易行” “法不阿贵”“刑无等级”“执法如山” “王子犯法,庶民同罪”等名言脍炙人口。 对世界上的优秀法治文明成果, 我们要积极吸收借鉴, 但也要加以甄别, 有选择地吸收和转化, 不能囫囵吞枣、照搬照抄, 否则必然水土不服。 正所谓“橘生淮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