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日起,重庆市生育津贴发给参保女职工本人】近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调整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支付方式的通知》,调整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支付方式。从 2025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和方式,由参保人员本人或其委托人申领并由医保经办机构发放给本人。为优化生育津贴办理流程,生育津贴已开通“即申即享”服务,即在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医疗费 (分娩、中止妊娠) 时,医保系统自动获取生育相关信息计算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生育津贴后发放给参保人员本人,参保人员或其委托人无需到医保经办机构提供相关资料进行线下生育津贴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