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还要靠制度来保障,让执法司法权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 诚然,我们的制度体系还要完善,但当前突出的问题在于很多制度没得到严格执行。 就像我们反对“四风”一样,很多问题早就有制度规定,大吃大喝问题抓了多少年了? 抓一抓好一点,过一段又反弹,顽固得很。 制度的生命力在执行,有了制度没有严格执行就会形成“破窗效应”。 比如,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对律师同法官、检察官接触交往作出严格规定,严禁律师和法官私下会见,不能共同出入酒店、娱乐场所甚至同乘一部电梯。 但是,我们的一些律师和法官、检察官相互公结,充当“司法掮客”,老百姓说是“大盖帽,两头翘吃了被告吃原告”,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这方面已经有的制度要严格执行,不完善的制度要抓紧完善,筑起最严密的篱笆墙。 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都要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谁违反制度就要给谁最严厉的处罚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