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朝官员制度中有一项规定,即官吏的父母去世了,自己要回乡守孝三年,称为“丁忧”,如果遇到特殊情况,经过皇帝的允许,官员可不遵守此规定,称为“夺情”;万历年间首辅张居正的父亲去世时,他就曾“夺情”复起,留在京中继续开展自己的事业;而此次“夺情”事件也成为了张居正为官生涯的转折点,不仅造成了自己改革事业的失败,还为死后家门的凄惨下场埋下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