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b>观点网讯:</b>11月19日,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上海五岸传播有限公司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视听节目内容授权经营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p> <p>公告显示,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五岸传播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视听节目内容授权经营协议》。</p> <p>上海文广集团同意以有偿、独家方式授予五岸传播“文广集团视听节目内容”“视听节目内容权利”的对外转授权利,五岸传播可以自己名义对上海文广集团视听节目内容进行多种形式的版权及相关权利经营。</p> <p>本协议项下的视听节目内容授权经营期限为五年。</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