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消铝材、铜材以及化学改性的动、植物或微生物油、脂等产品出口退税。 二、将部分成品油、光伏、电池、部分非金属矿物制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9%。 三、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本公告所列产品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