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放假总天数从11天增加至13天。自2025年1月1日开始施行,同时发布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即农历除夕、5月2日。增加后,春节放假4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劳动节放假2天(5月1日、2日)。视频:南都记者 黄晓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