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摄像赵炎雄 近日,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公告要求自11月1日起,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等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进口。【视频编辑陈皓晖 剪辑刘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