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中国银行发布关于完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针对以LPR浮动利率定价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如客户的房贷LPR加点值高于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BP的,客户可申请调整LPR加点值,11月1日(含当日)起,客户可申请变更重定价周期,但同一笔贷款存续期内客户仅可申请调整1次。调整后的重定价周期可选择3个月、6个月或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