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金融界10月30日消息,津投城开“公告称,” 2024年10月29日,公司收到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下达的(2024)津0116民初127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相关协议中以房抵款的内容部分,天津市天房海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需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天津功达兆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工程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驳回原被告部分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反诉费用、鉴定费用等也有相应判定。本次诉讼已一审判决,公司已计提预计负债,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