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金地煤焦有限公司赤峪煤矿通风监控班班长闫某杰、通风区区长白某军、通风副总工程师申某彬3名屏蔽安全监控系统数据相关责任人,因涉嫌危险作业罪,已被山西局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山西局对该矿通风区党支部书记、通风副矿长、总工程师、党委书记、矿长以及金地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等10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处理处罚,对该矿停产整顿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