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某检指控罪名集资诈骗罪,犯罪数额认定两千一百多万,量刑建议十二到十四年。案件公诉到某院后,控辩双方就罪名、犯罪数额、审计报告、单位犯罪等方面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律师大多数辩护意见获得了某院支持。罪名由集资诈骗罪改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额打掉了1700多万,认定400多万,认定单位犯罪,刑期由十二年以上降为两年多。 某检不服,就罪名、犯罪数额、量刑等均提出了抗诉。经某中院审理驳回抗诉,维持原判,至此历时将近三年的诉讼画上了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