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单位是一家彩票销售网点,销售电脑彩票,兑付电脑彩票时,应登记兑奖金额超过一定金额的中奖人信息,请问这个金额是多少?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 体育总局关于彩票兑奖与适用税法有关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 体育总局公告2024年第12号)第三条规定,彩票机构和销售网点兑付电脑彩票时,兑奖金额超过3000元的,应登记中奖人相关实名信息和兑奖信息,中奖人应主动配合做好登记工作。第六条规定,本公告自2024年9月1日起执行。2024年9月1日前已销售,仍在兑奖有效期内但尚未兑奖的彩票,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财政部税政司2024年8月16日在政策解读版块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 体育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彩票兑奖与适用税法有关问题答记者问》第四问“电脑彩票兑奖金额超过多少元的中奖人需要登记信息?”答复如下,综合考虑购彩者兑奖便利性、彩票机构开展登记信息工作需要等因素,彩票机构和销售网点兑付电脑彩票时,兑奖金额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