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提请逮捕需经负责人批准,移送检察院审查。检察院全面审查证据,可询问相关人员,重大案件可公开审查。符合逮捕条件则批准,不符合则不批准并说明理由。公安机关应立即执行或释放嫌疑人。检察院发现遗漏嫌疑人可要求提请逮捕,公安机关不提请的检察院可直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