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官场上,以打探官员们的真实年龄为禁忌。当然,年龄成为不能说的秘密,并非一开始就出现的,从史料记载来看,秦汉时期,官场上还并不存在这个年龄问题。著名例子便是甘罗十二岁因为出使赵国有功,便官拜上卿。可见,当时的官员年龄制度并不是十分严格。 一直到汉武帝时期,因为官官相护,相互包庇之风盛行,使得官员队伍日趋年轻化,全都是官员子弟。这种情形的产生,令当时的统治者不得不采取行动,到汉顺帝时期,尚书令左雄上书说:“郡国每年举孝廉,都是马上就要授职施政、教化民众的,应该选取那些老成可用之人。孔子称:‘四十不惑’;《礼记》称:‘四十曰强,而仕。’请从现在起规定:年龄不满四十,不得察举。” 所说的“察举”制度,其实就相当于举贤任能,一种推举制度。这个制度可以破格提拔人才,但也有其弊端,便是上面提到的,会让一些官员相互勾结,互相推荐亲信,结党营私,于皇权很不利。于是,这个建议很快便得到了汉顺帝的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