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金融界10月11日消息,</p><p>富春股份公告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1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6.60 元/股,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75.76万 股至 151.52万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 0.11%至 0.22%。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