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发布关于对美国军工企业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反制措施的决定:美国近日宣布向中国台湾地区提供大额武器援助,严重违反一个中国原则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严重干涉中国内政,严重损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五条规定,中方决定对以下美国军工企业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反制措施:对边缘自治运营公司、亨廷顿·英格尔斯工业公司、斯凯迪奥公司等3家后附《反制清单》列明的企业,冻结在我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禁止我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进行有关交易、合作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