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是广西的一家企业,请问公司无偿使用员工的车辆发生的相关费用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六十三号,主席令第二十三号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4 年 7 月 30 日在政策文件-热点问答版块发布《【12366 近期热点问答】7 月 23 日~7 月 29 日》第一问“私车公用无偿使用发生的相关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吗?”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