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74岁男子,22年前,他借给别人15000元,他手里只有借条的复印件,有一天他刷短视频,发现某个律所宣传的特别好,还承诺能帮他把钱要回来,于是他就信了,开口律师费5000,讨价还价后最后2000成交,等到开庭了,法官说他胡闹,因为这案子必输啊。这行的口碑啊,就是被这些律师给做坏的,首先,这案子换我是肯定不会接的,因为必输的案子接来干嘛?摆明了骗钱。我说说理由:1.22年前的欠款,第一反应就是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这种情况基本也不会有什么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2.唯一的证据是借条复印件,打官司要原件,这是常识吧,我相信没有律师不知道吧,但凡对方提供不出原件,质证的时候一句对真实性有异议,就直接给驳回去了。3.民间借贷纠纷最重要的是什么?是转账记录啊,22年前大概率是现金交付,对方直接耍赖你没给,你怎么证明?说实话,这种案子被告压根就不用来,直接缺席审判,单凭一张借条复印件,就问你法官敢不敢判你赢,更何况还是22年前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