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规管公众基金存管人的新制度于10月2日生效】9月30日,香证监会就实施新的第13类受规管活动制度,发布经更新的守则及指引。该制度旨在规管公众基金存管人,并将于2024年10月2日生效。为利便现有从业员过渡至新制度,香港证监会已完成处理相关申请,并将于新制度实施当日,向19家存管人及其逾300名员工授出第13类受规管活动的牌照或注册,这些在香港营运的存管人均为主要银行集团或保险集团旗下的公司。根据新的制度,在香港营运的证监会认可集体投资计划存管人,须获香港证监会发牌或注册以进行第13类受规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