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亿元,不超2亿元,回购价不超4.68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