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舒某被江苏某装饰公司作为项目经理派往工地,负责公司在该项目上的大小事务。2021年7月至2022年1月间,舒某在申报农民工工资时,将自己的名字加到工资条中,冒领员工工资,这些钱全都被他用于赌博和高消费。此后,舒某又以其他名目,侵占公司资金共计22万余元。因害怕事情败露,2022年9月底,他离职逃跑,某装饰公司在财务检查时发现了问题,于是报案。审查起诉阶段,舒某认罪认罚,并在案件提起公诉前主动退缴全部赃款,获得了企业谅解。近日,法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判处舒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荔枝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