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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的布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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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世上,人心和太阳不能直视,所以做人必须糊涂点,事情看的太透,会不开心的。🙏

569次播放2024-09-21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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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次播放前天10:09
最高院认可的经典案例也不作数? 最高院认可的案例也不作数了,那规定同案同判的意义在哪里呢?2024年8月份,最高院转发过杭州互联网法院的一篇案例分析,这篇案例对有偿刷量判处了民事公益诉讼赔偿,但相关联的刑事判决只处理了有偿删帖,有偿刷量没有定罪,认为13年诽谤司法解释讲到的虚假信息尚未涵盖虚假流量,因此对有偿刷量不能定罪。这篇案例分析的主要意义在于两个方面,一是把虚假流量界定为干扰信息呈现的方式,和13年诽谤司法解释讲到的直发失真信息相区分。这个观点和我此前发布的多期视频是不谋而合的。二是这个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是请示最高检立案的,最高法对文章进行了转发,杭州也是最高法的互联网基地所在地,应该说观点具有比较鲜明的代表性。但这个案例出台以后,部分办案机关仍然不想纠错,有的办案人员坚称,我们就是认为构成,至于为什么和最高法案例相违背,说不出个所以然,在彭律师看来,实际上就是有内部文件给他们撑腰。有的办案人员甚至直接否定文章内容和结论,认为把虚假流量等同于13年诽谤司法解释讲到的虚假信息就是没问题的。在我看来,辩驳来辩驳去,但凡出现不讲论证过程只讲结论的时候,法律观点上他就已经输了,至于最终结果什么时候出现,取决于多种因素。不说什么大道理,既然全国一套法律,那么同案同判是公平正义的基本要求,除非你个别地方有你个别地方自己的法律,但你能拿的出来吗?
值得敬佩的是,相比之下,不少办案人员是非常有担当的、可以顶住压力,坚持法律判断、坚守职业本心,针对有偿刷量案件,有公安阶段做出撤案决定的,有检察院阶段做出无罪不起诉的,有法院阶段做出降格缓刑的,或者把指控的非法经营罪变更为虚假广告罪,将整体刑期大幅下降的。了解刑事辩护、经历过刑事诉讼的其实都知道,这样的结果,并不容易。#非法经营罪 #网络水军 #深圳律师 #刑事辩护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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