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10时许,蒋某某骑行川XF9***8号标准电动自行车,沿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北路行驶至平安大道路口时,连续两次闯红灯通行,与杨某某驾驶的一小型轿车相撞,造成蒋某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民警调查认定,蒋某某骑行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通行,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