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武术陈式麒麟太极拳段位制管理办法(试行)四段:具备三段条件,能独立展演陈式麒麟太极拳(械)系列任何4个套路,或者用麒麟太极拳(械)参加由省级武术比赛获得铜(三等)奖及以上、拳术成绩 8.4 分以上者,推广陈式麒麟太极拳(械)系列任何1个套路6人以上,可免试即时申请办理四段。 五段:具备合四段条件,能独立展正确演陈式麒麟太极拳(械)系列任何5个套路,或者用麒麟太极拳(械)参加由省级武术比赛获得银(二等)奖及以上、成绩 8.5分以上者,推广陈式麒麟太极拳(械)系列任何1个套路18人以上,可免试即时申请办理五段。 六段:具备五段条件,能独立正确展演陈式麒麟太极拳(械)系列任何6个套路,或者用麒麟太极拳(械)参加省级武术大赛获得金奖(含国家级铜奖)、拳术成绩 8.6 分以上者,推广陈式麒麟太极拳(械)系列任何1个套路36人以上,可免试即时申请6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