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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死亡的,夫妻共同债务怎样偿还?邳州律师提醒夫妻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1089条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任何一方承担全部或者部分清偿责任,任何一方均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夫妻共同债权具有很强的追及力,即使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双方均须对共同债务进行清偿;即使在夫妻一方死亡的情况下,生存一方仍应对全部夫妻共同债务承担偿还义务。邳州律师分析,婚姻家庭编解释第36条规定:“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邳州 #邳州律师 #邳州律师事务所 #邳州离婚律师 #夫妻共同债务

0次播放2024-09-14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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