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添燃气: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金融界9月13日消息,凯添燃气于2024年9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宁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2023年年报部分信息披露不准确,包括独立性相关内容、收入确认政策、前五大供应商披露不准确,且未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送工作。公司董事长龚晓科、总经理穆云飞、财务负责人张靖、董秘高永进对此负有相应责任。监管局决定对凯添燃气、龚晓科、穆云飞、高永进、张靖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将加强学习,完善治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