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下午17时许,@四川资阳公安交警 直属二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在资阳市雁江区狮子路,两辆小车发生了碰撞。 接到报警后,民警通过对事故现场勘察、询问双方驾驶人,并调取路口监控视频及小车行车记录仪后,还原了事发经过。李某当时驾驶着川M号牌越野车,由税务局方向驶往龙汇方向,当车行驶至事发路口时,李某因未提前减速观察路口车辆通行情况,随即与右侧正常直行的川M号牌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目前,资阳公安交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当事人李某未遵守让右原则,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