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是一家生产企业,今年7月份收到了一笔财政拨款用于设备改造,我公司用此笔款项对一批专用节能设备进行智能化改造,改造前后该批设备均符合财税〔2017〕71号文件规定的条件,请问我公司上述的智能化改造投入支出是否能够抵免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答:《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重要方向,聚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电力、机械、航空、船舶、轻纺、电子等重点行业,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推广能效达到先进水平和节能水平的用能设备,分行业分领域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培育数字经济赋智赋能新模式。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