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设立外商独资医院2024年9月8日,商务部等三部门印发通知,表示要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在独资医院领域,拟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中医类除外,不含并购公立医院)。设立外商独资医院的具体条件、要求和程序等将另行通知。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郭丽岩分析指出,这一次拟允许在一些城市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体现了我国服务业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态度,将直接提升服务业供给的水平和能力,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中国政法大学卫生法专家刘鑫表示,对于广大患者而言,外商独资医院的加入,无疑可以给患者提供更多的就医便利,这一点可以预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