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联合印发《江苏省推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重点围绕9个领域,明确5项保障措施,在落实国家要求基础上注重地方创新,确保用足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旧车再购买新车。购买新车为燃油车的,价格5万(含)至15万元的补贴6000元,价格15万(含)至25万元的补贴10000元,价格25万(含)元以上的补贴15000元;购买新车为新能源汽车的,在燃油车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