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逆行打人女司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原因在于其行为虽然恶劣,但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包括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等行为,这些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才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具体来说,寻衅滋事罪的构成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