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实名控告河北深州监狱单位狱长乱作为。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罪、等违法行为。 刑事附带民事原告:褚彦波、男、汉族1977年1月15日住址黑龙江省巴彦县德祥乡战果村大长发 屯。身份证23212619770152732、电话1980451408 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人:刘春庚。河北省深州监狱狱长。兼党委书记。监狱负责人。 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人:王晓光,河北省深州监狱副狱长。家住河北省石家庄。原籍河北省保定市人。 诉讼请求 一、请求依法追究被告人王晓光、和河北省深州监狱单位负责人刘春庚、故意伤害罪,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罪等刑事责人、并依法从重处罚、 二、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人王晓光和河北省深州监狱单位负责人刘春庚、精神损失费20万人民币。故意伤害伤残及后期生活费一切费用一百万人民币,共计120万。 三、所有诉讼费和律师费都由被告方承担。 控告事项: 对被控告人王晓光和刘春庚以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