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李松岭,继续和刘洋律师给大家分享关于再审的事情,也非常感谢你能够看到第九讲,视频中如果你觉得有讲述不正确的地方也欢迎大家在评论区批评指正,我们会更努力的给大家找到正确的答案。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为我国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此处“事实”可分为“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客观事实“形成于诉讼活动前”,“法律事实”则有待于在诉讼活动中确认。在我国学界和实务界通常使用“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的称谓,分别指客观上实际发生的事实和法院在审判程序中认定的事实。案件的审理,必须先查明法律事实,然后在查明法律事实的基础上适用法律,再作出判决,是为三段论方法。今天就来讨论一下在判决时认定事实缺乏证据证明,讲讲基本事实的认定标准,这个内容不仅仅适用于再审,也同样适用于一审大家要认真听一下,基本事实的认定标准,下面就请刘洋律师来给大家解读一下,在民事诉讼中基本事实的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