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7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利润留成的规定》。1980年,石油部就据此开启了以扩权让利为主要内容的经营管理改革,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允许石油企业在完成国家计划的前提下,制定补充生产计划,增加社会和其他企业需要的产品,商业、外贸、物资部门不收购的,石油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价格自行销售;二是实行利润留成办法,石油企业用留成利润建立的生产发展基金、集体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有权自主文配、自行安排使用;三是改革固定资产折旧使用办法;四是实行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有偿占用办法。这些扩权让利的措施,是对统购统销、统收统支“大锅饭”的初步突破和松动,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石油企业增产节约、增收节支的积极性,为石油企业的发展增添了活力,对石油企业改革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