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李建平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2年9月27日,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李建平一审被判死刑,该案在2019年被称为“内蒙古反腐败斗争史上迄今第一大案”涉案金额30.69亿余元,法院认为李建平一人犯数罪,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